俗語有云:有借有還上等人,不借不還中等人,有借不還下等人。
在我們財務行內人事反觀來說,有些事顛倒是非黑白,就是我們覺得社會歪風,(其中有些機構專幫人避難所)最後都送他們走上破產之路。因佢地後面全部都係律師團隊及給予地方住給他們短暫逃避,這些機構走出來話幫這些債台高築的人,債務及理財輔導專線為這些債務人士及其家屬設立,讓債務人和其家屬即時諮詢債務的處理方向和舒緩情緒困擾,從而渡過債務的危機。
(他們不是除去根源,而是掩耳盜鈴做法)
這些就是其香港教育問題,由六十年代開始至今地下賭檔活躍,我們附近一定有間馬會在左近,學“燊哥”話齋,開賭唔會賭,才守得住。現在香港以錢來衡量人身份,故更需要錯有錯著從小學開始就要學理財。從錢觀念去更改我們的貪念的思維,但現在香港社會氣氛借錢唔還,係一件(神聖的事)法律保護到債仔係受害者,借錢給他們的才係衰人,養成債仔有反傳統的真實個案給大家聽聽,例如:借錢唔還要打折,搵法律援助處做擋箭牌,搵社福機構逃避,搵黑社會來講數,搵議員做新聞,搵東張西望話騙案,搵報章,借完破完再借再破,等等…….(活生生債仔逃避例子多不聲數)。
【古往今來,歷史見證古代律法令這些逃兵無所遁形】
古代人相比現今社會,我們發現還是老祖宗聰明,他們對付欠債不還的人有着自己的一套處理辦法。所以在古代,一旦發現欠債不還的情況,經官府查證後欠債不還的情況屬實的話,官府不僅會幫民衆做主,也有權利對欠錢不還的人進行懲治,而最常見的刑罰就是笞刑和仗刑。笞刑始於戰國時期,是古代五刑之一,具體操作過程就是用竹板或者木板鞭打犯人的背部,臀部或腿部。雖然看上去這種刑罰比較輕,但它在實行的過程中犯人是不被允許穿衣服的,他們必須在衆目睽睽之下打屁股,犯人雖然身體受到的痛楚是有限的,但心理上一定是崩潰的,因爲這種刑罰重在羞辱,體罰輔之。不得不說,這種方法雖粗暴了點,但是確實很管用,欠錢不還的人不僅會忍受身體上的疼痛,還會丟失面子,所以爲了免受這種懲罰,一般都不敢賴賬。捱了打之後,要是還有人不還錢賴賬的話,還會面臨蹲大牢的處罰。
在《唐律疏議》曾規定過:被處以杖刑之後,過了100天還不償還,就要處以有期徒刑一年。所以爲了不蹲大牢,很多人都會按時償還借款。而清朝的刑律也曾明確規定過,官府對於破產的商民,可以實施拘禁,債務人家族須在二個月以內返還欠債,否則要被判處勞役,直接就被流放到一些邊境或者是杳無人煙的地方。想像一下爲了不還錢佔一點別人的便宜,最後還賠上了自己,那太不划算了,所以這樣的規定也讓很多欠債不還的老賴減少了很多。
所以說,對付賴賬的老賴,古代人確實比我們香港政策教育更有辦法。借錢這件事本來就是基於商業、朋友、親戚之間的信任而言的,要遵守承諾,畢竟有借有還,再借不難嘛。當然也希望,關於這方面的法規能漸漸完善起來,相信有了法律的保護,老賴應該不敢再賴賬了。
(香港法律及社會機構是倒轉“保護債仔”,懲罰“財務公司”)
作者 : 易還財務 CEO Jason Chan
「忠告:借錢梗要還,咪俾錢中介」
放債人牌照號碼 : 0732/2021
投訴熱線:2892 7861